粤科函农字〔2007〕610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 
  根据《关于启动首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农字〔2007〕398号),国家科技部2007年将在全国启动1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和6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试点)的申报工作。分配给我省示范村(试点)和示范乡镇(试点)共6个申报指标(不包括广州市和深圳市的各4个指标)。请各地级市科技局根据科技部《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附件1)的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乡镇或村申报科技部首批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镇(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请广州市科技局推荐4个乡镇或村申报,其他各地级市科技局每个推荐2个乡镇或村申报。 
  二、申报材料 
  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组织申报单位(乡镇或村)填写《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和《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编写提纲)》(附件2,3)。 
  三、报送时间 
  请广州市科技局于2007年7月 26日前,其他地级市科技局于2007年7月23日前将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同时报送材料的电子文本。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联系人:斯恒 
  联系电话:020-83163909,33551722 
  电子邮箱:sih@gdstc.gov.cn 
  附件:⒈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实施方案 
     ⒉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试点)、示范乡镇(试点)、示范县(市、区)(试点)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⒊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试点)和技术依托单位合作方案(编写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