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政字〔2008〕201号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各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 
  为促进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发展,省科技厅今年继续组织实施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项目计划。请各相关单位按照《2008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项目和科普作品创作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于4月1~15日期间将申报书报送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联 系 人: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林晓霞 
  联系电话:(020)83549994,83163918;传真:(020)83548334 
  附件:⒈《2008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项目和科普作品创作项目申报指南》 
     ⒉《广东省科普作品创作项目申报书》 
二○○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
2008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科普项目和科普作品创作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推动我省科普事业的发展,支持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的建设,进一步做好全省科技进社区工作,促进科普作品创作繁荣,我厅将受理2008年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项目和科普作品创作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项目 
  ㈠ 申报重点。 
  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设施在原有基础上,研究加强和完善基地的科普功能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开辟科普宣传长廊、科普场所,研制科普器材等;举办全省性或全市性具有较大影响力、具备显示度与标志性的科普活动。 
  ㈡ 申报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为国家级、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及相关单位。 
  ㈢ 申报材料要求。 
  ⒈申报单位需要填写“广东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科普项目申报书”(2006年版),申请单位需如实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和电子软盘1张。 
  ⒉申报书在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的“科普之窗”栏目内,点击“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二、科普作品创作项目 
  ㈠ 申报重点。 
  重点支持科普原创作品。著作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⒈1996年以来,已在我省正式出版、具有正式刊号或书号的科普原创著作; 
  ⒉内容新颖、构思独特、时代性强、科学性强、科学精神与艺术感召力相得益彰; 
  ⒊重点支持专著、翻译图书等。 
  ㈡ 申报范围。 
  项目承担单位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省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 
  ㈢ 申报材料要求。 
  ⒈申报单位需要填写《广东省科普作品创作项目申报书》,申请单位需如实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6份和电子软盘1张。 
  ⒉申报书在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的“科普之窗”栏目内,点击“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三、受理方式与时间 
  ㈠ 省直单位主管的基地项目申报书,须由省直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报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 
  ㈡ 各地级市科技局主管的基地的项目申报书,须由市科技局加具意见后统一报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受理。 
  ㈢ 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的截至时间是2008年4月15日。 
  四、受理地点 
  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对外业务受理窗口。 
  联系电话:83163930,83163931,83163932 
  联系地址:广州市连新路171号省科技信息大楼1楼省科技厅对外业务受理窗口 
  邮政编码:510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