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5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
公示日期:2015年5月15 日至5月20 日(共6天)
联系电话: 省知识产权局 020-37666041
省财政厅 020-83170072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5年5月15日
![]() | 附件:2015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一批)分配方案表.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