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十三五”广东省“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考核结果的通告

来源:广东省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1-10-26     点击量: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140号)和《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十三五”“百千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21〕173号)要求,我们对全省“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十三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全省“百家”重点用能单位共7家,其中1家为超额完成等级,6家为完成等级;“千家”重点用能单位共51家,其中12家为超额完成等级,32家为完成等级,3家为基本完成等级,3家为未完成等级,1家已关停(详见附件)。

  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珠海金湾发电有限公司、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沙角C电厂、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东莞市三联热电有限公司、华润水泥(封开)有限公司、台泥(英德)水泥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等13家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单位通报表扬。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继续深挖节能潜力,为我省“十四五”节能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对广东省韶关粤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英德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德龙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单位通报批评,单位和个人本年度内不得参加政府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相关地市节能主管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对上述3家企业实施新建扩建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责令实施能源审计并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我们将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各重点用能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我省相关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节能目标责任,加强节能管理,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效水平。

  附件:“十三五”广东省“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结果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

1.附件 “十三五”广东省“百家”“千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目标考核结果.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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