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4-20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的总体部署,2017年我委继续组织开展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夯实全省企业情况综合平台(企业数据库)数据基础,掌握和分析企业特别是各类园区企业登记注册、生产经营、转型升级等方面的情况,为提升政府监管和服务企业能力提供数据服务和决策支撑。 

  二、采集对象 

  各地辖区内从事第一、二、三产业且规模(限额)以下的企业法人单位或其分支机构;重点为各类园区企业法人单位。 

  三、采集内容 

  每一个企业需填报3张调查表,即基本情况表、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表、专项调查表。调查表由“调查表式”和“调查表填报规定及指标解释”两部分构成(详见附件1、2)。 

  调查时点为2017年6月30日,调查时期为2017年上半年和2016年全年。 

  四、采集方法 

  企业通过互联网登录全省企业情况综合平台(网址:qyzh.gddsj.gov.cn),注册后自行填报、修改报表数据。 

  不具备网报条件的企业,可填写纸质报表,交由当地经济和信息化部门代录上报,并配合审核改错。 

  五、采集数量 

  全省采集11万家企业数据,其中制造业企业数量不少于5.7万家。按照各地区企业总量以及此前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虑,下达2017年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采集任务数量(附件3)。 

  六、采集时间 

  (一)数据采集自8月1日开始,于9月30日结束。 

  (二)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于10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企业宣传动员。请各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丰富有效的宣传手段,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帮助企业打消顾虑,促使企业主动支持配合数据采集工作。我委将于近期在《南方日报》刊登企业数据采集公告,以便更好支撑基层开展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切实负起业务培训和指导职责,认真开展面向下级工作机构和企业的业务培训,加大指导力度,确保工作机构和人员全面、准确理解和落实数据采集业务要求。 

  (三)加强数据质量控制。各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明确各岗位(用户)的任务、职责,对采集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认真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对带有共性的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防止出现大范围的系统性误差。 

  (四)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各级工作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泄露采集所取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一企业情况的资料;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采集、存储、处理等过程中丢失、泄露、被窃数据。 

  (五)加强工作监督检查。各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针对下级的工作组织、业务培训、一线采集、数据审核、经费使用等方面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机制,其结果须运用于经费分配、工作评价、人员奖惩等。 

  (六)加强工作经费管理。各地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财政、审计、监察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企业情况综合工作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使用实施细则,合法合规使用经费。 

  八、其他事项 

  (一)我委将于5月中下旬召开会议,部署2017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工作;6月至7月分片区对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企业数据采集业务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省重点企业直通车信息交流平台信息采集工作另行通知(由我委运行监测处负责)。 

 

  附件:1.全省企业情况综合调查表目录和表式 

     2.全省企业情况综合调查表填报规定及指标解释 

     3.2017年各地市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任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4月19日

  (联系人:黄博明,联系电话:83134770)

相关附件: 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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