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广州市YN9#XP1#40#佛山市佛三S57#梅州市Fa09#X065#P003#东莞市13G094#湛江市PC30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7-03-22     点击量: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佛山、梅州、东莞、湛江、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你们《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序号648#编码YN9#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延期的请示》(穗工信报〔2017〕43号)等11个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建规划确认

东莞市东坑镇彭屋村迎宾路(原东莞市东坑镇二环路)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94#编码13G094#规划点)符合《东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年-2020年)》。该规划点现由东莞市泓然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

在具体选址时,请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改、扩建规划确认

(一)兴宁市宁中福利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051号)位于宁中镇望江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50#编码X065#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二)平远县仁居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M30065号)位于平远县仁居镇城南路旁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73#编码P003#规划点),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为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湛江遂溪骑牛加油站(油零售证书第44G30183号)位于遂溪县遂城镇国道325线骑牛路段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258#编码PC3026#规划点),符合《湛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为满足环保要求,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改建。

(四)清远市清新区东向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R60951号)位于清远市清新区山塘电排北侧(交管所北侧)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8#编码新5#规划点),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为满足环保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我委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扩建。

请梅州、湛江、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收回上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批复到有关单位办理建设等相关手续。改、扩建竣工后,你们要依据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监等部门的有关证明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凭有关材料报我委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办理营业手续。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委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规划确认延期

(一)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大道北段东侧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648#编码YN9#规划点,现由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源发展有限公司龙穴大道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鉴于规划等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6年2月26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XP1#、YN9#、YN14#、40#、清远市山12#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65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3月31日前有效。

(二)广州市黄埔区黄云路北侧(石化路西北角)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5#编码XP1#规划点,现由广州市森珀燃料油有限公司姬堂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鉴于国土规划等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6年2月26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XP1#、YN9#、YN14#、40#、清远市山12#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65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3月31日前有效。

(三)广州市海珠区赤沙涌北侧、华南路西侧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97#编码40#规划点,现由广州市桦森燃料油有限公司赤沙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广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鉴于国土规划等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6年2月26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广州市XP1#、YN9#、YN14#、40#、清远市山12#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65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3月31日前有效。

(四)佛山市三水区西南镇六社村(猪肚塱)路段规划点(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358#编码佛三S57#规划点,现由佛山市国通集晖六社加油站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符合《佛山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鉴于国土规划等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5年11月11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同意延期佛山市佛南N86#、佛三S69#、佛三S57#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2679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7年11月11日前有效。

(五)省道S224线丰顺县砂田镇横径岭路段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序号52#编码Fa09#规划点,现由丰顺县桥头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梅州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鉴于国土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6年5月8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梅州市102# Fa09# Wb02# 湛江市G133# G176# G180# CC0014# 茂名市5# 17# 119#等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6〕124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3月10日前有效。

(六)X407线连江口镇小舍村染布坑规划点(附表8新增规划加油站编码表编码表序号53#编码英85#规划点,现由英德市连江口韵喻加油站申请建设)符合《清远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二五”(2011年-2015年)发展规划》。鉴于国土部门已出具相关证明,我委同意2015年5月19日印发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清远市城72#、英85#、新46#、英71#、英72#加油站规划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粤经信电力函〔2015〕1065号)中该规划点的新建规划确认延至2018年5月19日前有效。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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