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民营经济十条”)。为全面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和宣传成果,进一步推动政策措施有效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将组织开展政策落地情况评估,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担评估工作的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民营经济十条”政策落地情况第三方评估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对“民营经济十条”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逐条调研、评估各项政策点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了解企业政策知晓度、获得感情况以及意见建议;对有关部门、各地市推出的新举措和效果等情况进行摸查,挖掘民营经济工作亮点。
(二)对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困难进行摸查分析,根据实际提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提升企业获得感的意见建议。
(三)在政策评估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民营经济十条”的宣贯和解读,不断提升政策措施知晓度。在省内主流媒体或网络媒体发表相关专题报道(或专题节目)不少于3次;宣传报道典型企业或典型做法不少于10个。
(四)在此基础上,形成“民营经济十条”政策评估总报告;并根据调研中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形成1-3个相关专题报告(鼓励形成更多的项目成果)。
(五)评估采用点面结合方式,要求对政策落实总体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调研对象应含有关省直部门、各地市、行业商协会、企业、服务机构等;同时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选1个县、珠三角地区选1个镇进行全覆盖式调研,调研对象应基本包括该县或镇的全部规上民营企业和大部分规下民营企业。调研可结合采用上门走访、座谈会、电话访谈、面对面访谈、发放和跟踪回收调研问卷等多种形式。摸查调研和撰写报告工作应于3个月内完成。
三、报名单位条件及遴选方式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熟悉国家和国内其他省份民营经济发展和相关政策,具有承担政府重大课题的研究经验与能力。
(三)课题负责人或服务机构承担过国家或省级政府部门关于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政府政策第三方评估或营商环境评价等相关领域政策研究或服务的,给予优先考虑。
(四)承担项目所必须具备的其他资质和能力。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四、申报材料
(一)单位概况(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设置情况、财务情况、人员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及其他可以佐证单位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以项目合同复印件为准)。
(二)项目评估工作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思路、调研方案、宣传计划、项目成果、工作进度安排、项目团队情况等)。
(三)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30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差旅费、会议场地费、住宿费、劳务费、咨询费、宣传费、专家评审费、资料费、印刷费等。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材料为多页的,还应加盖骑缝章,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word文档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营经济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芳溶,电话:020-83135951,传真:020-83133281,邮箱:zxqggc@gdei.gov.cn,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605室。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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