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2-11     点击量: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经研究,决定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529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废止的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

文号

1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拍卖行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粤经信商贸函〔2013〕79号

2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停止办理“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的通告

通告〔2014〕2号

3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我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2013〕133号 

4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符合船舶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粤经信产业函〔2014〕580号)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关于征求广东省塑料注塑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修改意见的函

下一篇:关于不再办理产业政策审核和出具相关证明的通知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