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2-11     点击量:

省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知识产权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工业设计协会、广东工业设计城,各有关单位:

  在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各成员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经我省工业设计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开拓创新、奋勇拼搏,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成功举办,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省工业设计广大干部职工再接再厉,推动我省工业设计跨越式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及工业设计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4267号),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与大赛组织、宣传、发动、评选等工作的组委会各成员单位、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及其干部职工。

  二、评选名额

  本届大赛共设11个赛区(含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广东赛区)和2个专项赛,共有50多个单位数百名工作人员参与。综合考虑各赛区参赛作品和获奖作品数量、工作表现等因素,结合实际,将评选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5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省直各单位、大赛承办单位、各赛区所在地经信部门、专项赛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先进名额,择优推荐先进集体(可自荐)和先进个人,于2015217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经信委生产服务业处)。

  (二)评定。组委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择优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对象,宁缺毋滥。

  (三)公示。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公布。公示无异议的,由组委会颁发奖状。

  四、有关要求

  (一)推荐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严格履行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质量,重点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

  (二)恪守评选纪律,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附件:1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优秀名额分配表

     2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先进集体推荐表

     3第七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先进个人推荐表

  

  

           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代章)

2015210

(联系人:朱希、侯彪,电话:020-831335683135953邮箱:mm6868@163.com

相关附件: 粤经信生产函〔2015〕299号附件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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