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下达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后续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5-04-14     点击量:

韶关、梅州、汕尾、东莞、茂名、潮州、揭阳、云浮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计划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921号)、《关于下达2013年省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3441号),要求能源管理中心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下达后续补助资金,经有关地市经信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及验收工作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650号)规定组织了项目完工验收(评价)。经公示后无异议,现将2012/2013年度能管中心项目后续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见附件)予以下达。本批项目计划共11项,计划安排财政资金265.9万元。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12/2013年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后续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5413

相关附件: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能源管理中心项目后续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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