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1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1〕407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报送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考核评估和相关后续资金的通知》(粤经信服务函〔2014〕1845号)的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中央财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申报工作。经全省符合条件的第二、三批窗口服务平台和省服务平台自愿申报,有关地级以上市、顺德区、财政直管县推荐上报,及项目初审、组织专家评审等环节,中央财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计划拟安排12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420万元,现予公示(详见附件)。
对以上项目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服务体系建设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4年12月23日-31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83135841(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孙海扬)
020-83170273(省财政厅 王远林)
附件:中央财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项目计划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3日
附件
中央财政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项目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项目单位 服务平台名称 拟补助 资金 合计 420 1 省直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广东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网络 50 2 广州市 广州金安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花都中小企业综合“窗口”服务平台 30 3 珠海市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珠海市软件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 30 4 韶关市 韶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韶关市中小企业综合“窗口”服务平台 10 5 江门市 江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江门市中小企业综合“窗口”服务平台 50 6 江门市 广东华南半导体光电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门市LED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 30 7 清远市 清远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清远市中小企业综合“窗口”服务平台 50 8 云浮市 广东省云浮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云浮石材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 30 9 顺德区 广东华南家电研究院 顺德区家电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 30 10 兴宁市 兴宁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兴宁市中小企业综合“窗口”服务平台 40 11 五华县 五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梅州市五华县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 40 12 大埔县 大埔县中小企业陶瓷技术服务中心 大埔县青花瓷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