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信委

关于2014年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部分)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来源:广东省经信委     发布时间:2014-12-24     点击量:

  根据《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14228号)有关规定,201411月上旬,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通知(生产服务业部分)》(粤经信生产〔20141767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联合组织了2014年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全省各有关企业(单位)自愿申报,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财政省直管县、省有关单位推荐上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2014年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生产服务业部分)项目安排计划公示如下:

  一、生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领域一),采取股权补助方式,计划安排项目1个,金额300万。

  二、供应链管理项目(领域二),计划安排项目21个,金额3999万元。

  对以上项目如有异议,请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生产服务业处)和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反映。

  公示时间:20141224日至2015年14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0-83134285(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侯彪),  

        020-83170877(省财政厅 王樱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41224

相关附件: 2014年广东省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表(生产服务业部分).doc
相关文档:

查看原文   电话咨询:13544847908   QQ咨询:1176391287

上一篇: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第2批农药企业生产条件现场审查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2014年物联网专项资金项目安排计划的公示

友情链接 :东莞政府 东莞市科技局 东莞市工信局 东莞市商务局 广东省科技厅 广东省工信委 广东省商务厅 东莞市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
备案号 :粤ICP备17125350号
亿鸽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