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举办学习
《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的函
粤经贸环资〔2008〕1016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委)、市人大环资委、市环保局、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普及和宣传《循环经济促进法》,动员全民进一步提高认识,营造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各方参与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部三部门定于2008年11月-12月举办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活动。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的函》(发改办环资〔2008〕25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需积极支持和配合宣传活动,发动所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报名参赛。
  二、参赛个人和单位请按照附件中《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的函》的要求报名参赛。
  三、报名方式:
  1.个人参赛者以笔答或网上答题提交的形式,在
  2.组队参加现场口答赛的单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妥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
  四、联系方式
  北京组委会
  http://xhjj.ceh.com.cn
  联系人:卢必成、邓飞、刘楠
  联系电话:010-63691140,63691951,63691956
  传真:010-63691140
  E-mail:xhjjcjf@163.com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邮编100053)
        华南分赛区联络办公室
  联系人:付琼
  电话:020-61071163
  手机:13006668850 13601131358
  传真:020-61071163
  E-mail:szfq1973@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润鹏大厦1111室(邮编510610)
  对本次活动如有疑问,请询华南分赛区联络办公室。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的函
2.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参赛代表队报名表
省经贸委    省人大环资委    省环保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