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注销梅州市第八批关闭煤矿
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通告
各有关煤矿企业: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的公告》(梅市府〔2005〕44号)对6家煤矿企业依法予以关闭,终止煤炭生产活动。现根据《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请列入梅州市人民政府关闭煤矿公告名单的煤矿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从即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向省经贸委(工业处)办理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手续,填写《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并提供煤矿企业开采现状报告及实测图件、煤矿企业关闭产生的安全隐患报告及防患措施和动用、注销及剩余储量报告。逾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我委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通告。
附件:需申请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企业名单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
需申请注销煤炭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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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矿  井  名  称  | 
 煤炭生产 许可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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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梅县丙村镇黄梅煤炭有限公司黄姜坪煤矿斜井  | 
 X191201027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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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梅县梅县玉水煤矿斜井  | 
 D1912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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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梅县丙村镇温屋山煤矿有限公司温屋山斜井  | 
 X19120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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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梅县丙村镇东溪煤矿有限公司东溪平峒  | 
 X191201023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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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梅县梅西煤炭实业有限公司金山煤矿立井  | 
 X191201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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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梅县梅西煤炭实业有限公司梅西犹坑斜井  | 
 X191207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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