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经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智能制造和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加快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东府〔2015〕30号)文件精神,按照《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2016年市信息化专项资金计划扶持三大领域:一是“两化融合”应用领域,具体包括“两化”融合应用项目和信息化系统集成专业服务机构等项目;二是生产服务业领域,具体包括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重点工业设计机构资助和供应链协同管理引导等项目;三是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领域,主要是信息化认证项目。申报单位应在以上三个领域范围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具体项目类别进行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申报方式及时间
  
 
  
           统一通过网上填报受理,受理时段:全天24小时, 不同扶持项目受理截止时间详见附件。企业须在申报受理时间内,通过登陆“智造东莞”(
   
http://im.dg.gov.cn)注册(如已注册,可忽略),网上填报有关表格并上传有关附件证明材料。
  
  
  
           三、联系咨询方式
  
 
  
           (一)“两化融合”应用领域项目,联系咨询方式:信息化推进科,电话:21689006、22381538。
  
 
  
           (二)生产服务业领域项目,联系咨询方式:生产服务业科,电话:22244255、22229410。
  
 
  
           (三)软件与信息服务业领域项目,联系咨询方式:电子信息与软件服务业科,电话:22228101、22381515。
  
 
  
           四、其他要求
  
 
  
           请各镇街(园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做好申报指导工作。
  
 
  
    
  
 
  
           附件: 2016年东莞市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28日   
  
  附件信息: